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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工商联关于对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的复函
发布日期:2013-10-18 浏览次数: 来源:区工商联

           定海区工商联关于对区政协五届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的复函

韩海东委员:
   你提出的《关于切实落实定委〔2012〕6号文件精神的建议》收悉。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,由我工商联办理此提案,经研究,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:
   自从去年4月区委、区政府出台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实施意见》定委〔2012〕6号文件后,文件的精神得到了不断落实。今年初区委、区政府成立了二个健康领导小组,又出台了区领导与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联系结对制度,进一步加强了对非公经济工作的领导和联系。为了落实文件精神,区工商联按照区委的要求在去年底、今年初多次召开乡镇(街道)分管领导会议,就贯彻落实文件情况进行督查。会上,分管领导分别对落实情况进行汇报,在组建有关涉企方面的领导小组也正在逐步吸纳商会负责人参加,今年来,参与领导小组的比例在不断增多。去年底,在报送财政预算中,我们区商联也把行业协会、异地商会工作经费列入新一年预算经费上报财政,所以行业协会、异地商会工作经费也一直来由政府赞助逐步变为财政拨款摸式。

  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,今年上半年我们结合文件精神,在对乡镇(街道)工作考核细则和基层商会(党建)规范化建设目标考核细则制订中,其中又对乡镇(街道)商会工作经费列入乡镇(街道)财政预算作为一项重要内容。目前,从贯彻落实情况来看,乡镇(街道)和有关部门正在不断提高,不断落实。总之,通过不断的督促,我们工作的不断努力和大家认识的进一步提高,定委〔2012〕6号文件精神会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舟山市定海区工商业联合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6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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